2月7日,太原市十六部门联手,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升行动。交通秩序管理、停车价格调整、规范公交车营运、建立智能交通体系等十大内容,成为此次行动的重点。
停车难一直是困扰广大车主的难题,2月7日,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,太原市将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升行动,全面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。其中,调整停车价格体系、建设停车诱导发布系统等措施或将解决停车难题。
太原市持续严格交通秩序管理,整治八类交通违法行为,持续开展四类突出问题整治,以路口秩序为主战场,以停车矛盾突出点为突破口,以货车和三轮车通行秩序为补充,持续发力,保持整治工作的延续性,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。建立渣土运输车长效管理机制,制定渣土运输车、建筑工地管理办法,建设“渣土运输车管理平台”,实现信息共享、推动综合治理,建立源头管控与路面查处相结合的长效机制。
太原市将完善静态交通管理法规,制定《太原市静态交通管理办法》,明确管理部门职能,细化管理措施,指导全市依法开展静态交通管理工作。调整停车价格体系,按照“中心高于外围、路内高于路外、地面高于地下”的原则,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,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,对停车供求较大的区域,实施特殊价格调控机制。
建设停车诱导发布系统,依托“互联网+”和大数据技术,建设停车资源发布系统,推广停车位共享经济使用模式,充分盘活现有停车资源,实现停车资源的精细化管理。恢复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功能,逐一核对大型建筑的规划和配建停车场使用情况,建立管理台账,对擅自改变停车设施用途或缩小停车规模的下达《限期整改通知书》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。
协调开放内部停车资源,协调和指导单位内部停车资源共享开放,增加停车资源供给,缓解静态交通供求矛盾。鼓励修建立体停车设施,制定、公布鼓励和扶持停车设施建设的政策,调动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的积极性,大力兴建停车设施,增加停车资源供给。
加强学校、医院、政府机关单位周边静态交通管理,取缔占道经营,协调教育、卫生、政府机关单位等研究错时出行措施,建立学生家长停车考评机制,缓解静态交通矛盾。合理增加路内停车资源供给,通过设置单行线,整合人行便道空间,充分挖掘路内停车空间,在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,合理增加路内停车供给。
另外,太原市还将开展交通信号及标志标线排查,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,对全市交通信号、标志、标线进行彻底的排查。重点解决交通信号设置不合理、配时不科学、标志标线指示不清晰及相互矛盾等突出问题。完善交通信息指挥平台,实现交通管理模式的“智能型”转变。利用视频监控对重点路口进行实时监控,发现警情就近派警,提升出警速度,缓解警情带来的交通压力。围绕“一机多能”目标,积极拓展“电子警察”执法功能,扩大抓拍设备应用范围,拓展非现场执法功能。加大闯禁行、拨打电话、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执法力度,实现即时发送交通违法提示信息,有效发挥警示作用。